▲大型柴油車汰換減徵貨物稅展延四年,到2026年年底。(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9)日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將延長四年至2026年12月31日。
為鼓勵老舊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規定,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報廢一期至三期的各種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40萬元。
年底將至,租稅優惠即將到期,但在立法院財委會委員加快腳步之下初審通過,今日通過之「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報廢一期至三期老舊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車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40萬元,其適用期間續延長四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財政部表示,考量本項措施可提升車主汰舊換新意願,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也有助於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之達成,該部將依行政院蘇院長指示,賡續與立法院朝野黨團及立法委員溝通說明,俾利該修正草案儘速完成三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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