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大樓。(資料照片/記者陳世昌攝)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繼去年12月14日否決彰化縣「新彰數位有線電視」有線系統申請董事長、總經理變更案,NCC(通傳會)8日再決議追溯撤銷原已許可的「新彰數位有線電視」衛星頻道申請董、總變更案。
NCC去年12月否准了新彰有線電視申請董、總變更,主要是新彰因增資案產生董、總變更,而增資方式是由吉翔國際企業用新台幣5.5億元取得新彰50.46%股權,其財務規劃主要是向安泰銀行借款4億元,完成董、監變更後,這筆借款會以新彰擔任連帶保證人,這筆資金也要存在安泰備償存款專戶。NCC委員會考慮轉為備償存款專戶形式,會讓資金運用受限,將不利系統經營,考慮增資方式與形式不利未來資金運用,因此否決。
然而新彰旗下的衛星頻道已於109年12月24獲准變更總經理、110年1月8日獲准變更董事長,如今NCC在112年3月8日決議中以相同的「增資方式與形式不利未來資金運用」理由,出現罕見的追溯撤銷衛廣董、總變更許可案。
NCC表示,追溯撤銷新彰衛廣董、總變更案,會發函副知經濟部,該撤銷案以收到正式公文時生效。
NCC官員表示,因現行《衛星廣播電視》法對衛星頻道股權異動不需實質審查,若無爭議,一般只要在委員會「分組會議」走完程序即可通過,因新彰衛廣增資的資金架構與有廣相同,衛廣於申請董、總變更時應揭露財務規劃,因未揭露得以在分組時即通過,8日的決議即是追溯撤銷原有的許可。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