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沒拿到加班費。(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下同)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現在當我是笨蛋嗎?」一名網友發文表示,他目前的工作職稱是主任,但實際領的薪水和基層員工差不了多少。日前發了薪水以後,他本以為是公司忘了給加班費,怎料後來才得知,「管理職」是責任制,沒有加班費,讓他覺得很傻眼。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
這名網友在「匿名公社」上發文表示,他4月到一家外資公司上班,雖掛著主任的職稱,但實際上,做的事情都和基層員工差不多,領到的薪資也差不了多少。
日前公司發薪水,原PO卻留意到自己沒有加班費,他起初以為是公司算錯,結果總務告訴他,「因為我是管理職,有領2000元管理津貼,管理職是責任,所以沒有加班費」。事後他不禁直呼,這在應徵時根本沒人告訴他,「現在當我是笨蛋嗎?」頭銜好聽就要做白工嗎?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你要想辦法把打卡表跟薪資表留存作為證據」、「我們公司也是主管沒加班費(責任制),但主管加給有1萬多」、「沒加班費就別加班囉」、「好奇問問,加班費跟補貼哪個多」、「不好就離職囉!不然就準時下班,不過前提是你的責任都有完成」。
事實上,勞動部過去曾指出,勞工若加班,雇主就應該依法給加班費,且給付的工資應計算至分鐘為止。據悉,就算是責任制,同樣也受勞基法保護,不會因此不能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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