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8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半數加班沒加班費。(圖/示意圖/達志影像,以下亦同)
記者李孟璇/台北報導
法定工時雖然從雙週84小時,變成單週40小時,但處於「加班文化」盛行的台灣,勞工朋友們依舊無法正常下班!有調查顯示,4成8的上班族認為目前工作屬於「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另外有5成4的人透露,如果加班的話,並沒有加班費可領。
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雖然有22.5%上班族自認是「責任制」,無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自己的工作後即可下班;有29.6%自認為「非責任制」,有上下班時間限制,加班的話要算加班費;不過更多數的,有47.9%的人,卻認為目前工作屬於「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且有54.2%的上班族透露,如果加班的話,並沒有加班費可領,其中包含36.2%屬於「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休」,18%屬於「沒有加班費,不過有補休」;同時勞工平均每月加班5.7天,等於一個月內大約有6天無法準時下班,其中更有1成1指出,每月加班在20天以上,幾乎到了天天加班的地步。
且隨著智慧型手機普及化,加上通訊軟體、社群網站的便利性,上班族在下班後,恐怕得繼續「手機辦公」,有56.9%的人透露,目前手機狀態屬於「24小時開機待命」,高達8成3的上班族,曾經在下班後或放假時,繼續「透過手機處理公務」。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指出,部分勞工處於「工時認定的灰色地帶」,意味著有些僱主,一方面想透過打卡方式,來掌控員工出缺勤狀況;另一方面又考量人事成本,不願多付加班費,卻要求同仁要「負責任」,完成工作後才能下班,導致上班族的權益白白受損。
因此楊宗斌建議,上班族要硬起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提醒老闆與主管們,想在下屬下班、休假時傳訊或去電,應該更加謹慎為之,也留意員工的身心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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