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和威斯康辛大學之間長達4年的專利訴訟,似乎告了一段落。(圖/路透)
記者趙正瑋/綜合報導
蘋果(Apple)和威斯康辛(Wisconsin)大學之間長達4年的專利訴訟,似乎告一段落,美國最高法院7日拒絕威斯康辛大學的聆訊,該校表示蘋果在沒取得同意的情況下,將它們研究團隊的電腦處理器技術用在一些iPhone與iPad中。
據《9to5Mac》報導,2015年時,威斯康辛大學宣稱蘋果在A系列晶片中使用其專利技術,這個技術主要用以加快處理器的速度,被使用在iPhone 5s、6、6 Plus,以及iPad上,該校研究團隊要求蘋果支付8.62億美元(約新台幣268億元)賠償金。
雖然陪審團認為蘋果侵犯了專利,不過法官裁定侵權行為並不是有意的,而且蘋果表示,所用的技術與威斯康辛研究團隊的專利有所不同,因此法院降低賠償金額為2.34億美元(新台幣72.7億元)。
不過,威斯康辛大學的專利在2016年才到期,在此之前,蘋果有侵權的疑慮還是存在,所以法院在2017年對蘋果提高罰金至5.06億美元(新台幣157億元)。
但蘋果認為法院的裁決「充滿錯誤」,後來,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也認為,蘋果並沒有明顯的侵權證據,推翻先前裁決。威斯康辛的研究團隊因此尋求向最高法院上訴機會,但如今,此路似乎又遭遇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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