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核准富邦金併日盛金。(圖/資料照)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
金控民民併再往前推一步!金管會今日同意富邦金控(2881)合併日盛金控(5820)。
金管會表示,兩家公司合併案於去年9月16日經富邦金控及日盛金控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去年11月5日經雙方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富邦金控以現金為對價支付富邦金控以外的日盛金控其他所有股東,並於今年6月17日經雙方股東會同意通過調整合併對價。
這宗合併案由富邦金及日盛金依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等相關規定,共同向金管會申請合併許可。合併後富邦金控為存續公司,日盛金控為消滅公司,待雙方完成合併後,日盛金控各項業務、資產負債將由富邦金控承受。
依富邦金控之規劃,於取得金管會同意旨揭合併案後,由兩家金控公司董事長共同決定合併基準日、公告,並依規於合併基準日前30個營業日前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日盛金控終止上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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