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工地吊臂掉落砸中捷運列車肇釀災,勞動部遭質疑有效期滿又核准。(圖/市府提供)
記者高兆麟/綜合報導
興富發10日拆除位於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路建築工地內固定式起重機(塔吊)時,不慎造成吊臂掉落砸中捷運列車肇釀災,有民意代表質疑,塔吊吊臂老舊,在有效期滿又核准,勞動部職安署回應指出,經查該塔吊在期滿後,分別在2021年11月1日及2022年10月31日定期檢查合格,而最後一次檢查合格證有效日期是至2023年11月2日為止,目前尚未逾有效日期。
職安署表示,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17條規定,固定式起重機檢查合格證有效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應填具定期檢查申請書,申請定期檢查合格,才可以繼續使用。
職安署稱,該塔吊製造日期為2012年,之前分別於2013年3月、2015年4月、2016年8月、2017年11月及2019年6月於其他工地設置,並經檢查合格後使用。
職安署先前表示,災害發生第一時間即指派人員到場積極檢查,初步發現塔吊操作人員均具有技術士合格證,但該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未於現場指揮監督作業,因此,除原依塔吊操作不當勒令停工及裁罰30萬元處分外,再增罰作業主管未在場指揮監督30萬元及承攬管理不當15萬元,總計裁罰提高到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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