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7)日發布春安勞動檢查,其中有440家被罰,而罰鍰金額達1,964萬元,且更有390家遭到停工處分。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7)日發布自民國102年12月17日起至103年2月4日止的春安勞動檢查,鑑於歲末年終期間,事業單位於從事歲修、清理或趕工而增加職業災害風險及因節慶等需要而延長工作時間,執行期間共對8 ,775家企業實施勞動檢查,其中有440家被罰,而罰鍰金額達1,964萬元,且更有390家遭到停工處分。
其中安全衛生設施部分,以電氣設備裝置、線路未符合規定及未確實做好墜落災害預防措施為最多,至於安全衛生管理部分,則以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及未按其規模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等占多數。
勞動部指出,感電、墜落災害是每年重大職業災害之主要類型,每年約造成180名勞工死亡,春安期間發生之32人死亡案件中亦有22人係因墜落所致,雇主應確實做好該等災害預防設施並落實安全衛生管理,以避免發生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勞動部表示,102-103年春安計畫實施期間,重大職業災害勞工死亡人數為32人,較101-102年同期有死亡49人,減少34.69%。
前勞委會於去(102)年12月17日啟動「歲末及春節期間加強勞工安全實施計畫」,計畫自民國102年12月17日起至103年2月4日止,各勞動檢查機構於計畫期間共對8 ,775家事業單位實施檢查,違反勞動相關法令規定計2萬7,097項次,除依規定處以罰鍰、停工等處分外,並通知事業單位辦理改善,違反次數最多之前10項,約占總違反項次之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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