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董事長陳金德召開記者會解釋815大跳電原因。(圖/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中油公司大潭計量站電源供應器承包商巨路公司於今(16)日下午表示,巨路僅義務從旁協助安裝電源供應器,並非如中油所指,全權負責操作。對此中油公司晚間回應,中油公司從未迴避責任,但巨路確實承攬了公司多項自動控制器系統,並非如巨路公司重訊所指的「義務從旁協助」。
中油表示,公司從未迴避責任,但巨路確實承攬了公司多項自動控制器系統,其中包括器材採購及監控系統維護保養工作,昨(15)日即依該合約進入大潭計量站工作,並申請非動火工作許可證,經簽核後才進入計量站執行工作,所以巨路是執行合約工作,並非義務從旁協助。
▼中油提出「非動火工作許可證」打臉巨路。(圖/中油提供)
中油公司董事長陳金德晚間指出,對大潭供氣中斷事件,中油公司從未否認在現場督導與監工不周的責任,也從未推說百分百是巨路的責任。他表示,此事中油公司有疏失,責任無法迴避,但巨路公司是自動控制設備專業商,除了大潭計量站之外,多年來也承攬了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石化事業部等多項自動控制系統的工程,均是採此方式進行。
其中大潭計量站和巨路公司確有小額電源供應器採購合約,雙方另有「105年度轄區監控系統Delta V維護保養工作」合約,起迄日期為105年9月22日至106年9月21日,8月15日當天,巨路公司才依合約規定來裝置計量站電源供應器,陳金德表示,巨路公司不是義務協助,而是依約執行,和中油公司具有合約關係。
中油另外提出一份文件證明,106年8月15日的非動火工作許可證,地點在大潭計量站,由巨路公司提出申請,中油公司核准後進廠施作。
中油重申,從維護合約、工作許可證,到過去承攬工作的經驗,都可茲證明,巨路公司絕非從旁協助大潭計量站裝設電源供應器,而是依約裝設,絕非「義務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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